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这是广西自2015年以来,连续第八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本次调整将有力地提高广西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让他们在享受幸福晚年生活的同时,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调整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需求,广西自2015年起,先后七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过多年的努力,广西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了有力的养老保障。
二、调整原则
本次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得到合理提升;又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 坚持全覆盖和分类施策相结合。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调整政策,同时对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实行分档调整政策。
3. 坚持保基本和提高待遇相结合。在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得到合理提升的同时,适当提高部分特殊群体的养老金水平。
三、调整措施
本次调整采取以下措施:
1. 统一调整标准。按照“同步调整、按标普调”的原则,统一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分别按照本人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和65%计算;城乡居民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2. 调整幅度。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本次调整幅度。预计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提高约6%,城乡居民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提高约4%。
3. 提高特殊群体待遇。对达到一定年龄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烈士老年抚恤金领取者等特殊群体,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
四、落实要求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本次调整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金筹措到位。要广泛宣传,让广大退休人员了解政策内容,增强获得感。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调整政策落地生根。
通过本次调整,广西将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让他们在享受幸福晚年生活的同时,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让我们共同期待广西退休人员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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