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元,事件引起关注。
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记者注意到,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监管部门:餐饮店制售凉菜需要办理冷食类许可
对此,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回应,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在经营项目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餐饮店内制售凉菜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实际现状:小餐饮店往往达不到冷食类许可验收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提交完申请后,还要由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验收通过才允许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经营项目。“实际上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往往达不到验收标准。”戴芙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型餐饮店经营许可范围没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情况,可能因为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比如,冷食类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
为什么冷食类制售要求条件相对较多呢?对此,戴芙蓉表示,因为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要求要有专间制作等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污染。“冷食跟热食不同,热食有加热的过程,在煮沸以后或者是炒制炒熟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预防微生物生长繁殖。”